電動自行車鋰電池的零電壓要么本身就是不合格品,出廠時就沒有達到相應的標稱容量和電壓值,要么屬于壽終正寢,因長期使用,容量耗盡,電壓降而為零。
考慮到鋰電池經過長期擱置,如一年以上,也可能以自放電的形式把電量放盡從而使電壓為零,現在的鋰電池保護方案在設計上要求電池零電壓時也能充進電。
因而,對于電池零電壓有兩種區別:一種是能夠充電繼續使用的,另一種是以完全沒有使用價值的;換句話說,前者容量損失是可逆的,而后者是不可逆的。
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充不進電的零電壓電池如果不幸設計到鋰電池組中,就可能通過保護芯片把零電壓信號傳導到電池組中,從而關斷MOSFET,使電池組無法充電。